Wednesday, June 11, 2008

得天独厚


在台湾。

共十二天的家庭之旅。

台湾的风景,说漂亮,也并非最漂亮的。但,十分享受这一次的旅游。风景是其次。难得的,是家人的共处。

从我八岁那次的珀斯之行后,我们一家人,就没再一起出游了。平时在新,两个长大的孩子,不在家的时间比在家的时间多。学校、工作、朋友、玩乐,件件都剥夺了一天二十四小时的几近二十小时。在家,多是睡觉。虽然说逢年过节,在妈妈的召唤下,都会一家人聚餐,但像这样一连好几天都一起玩,真的蛮难得的。

这几天在花莲,太鲁阁的大峡谷确实是鬼斧神工。但,真正难得的,是一家人在走山道时,能好好的聊天。

太鲁阁共走了四个步道。最长的走了约两个多小时。走得辛苦,出来后导游却说我们走的是太鲁阁百多个步道五个级别中最轻松的一级步道。让人有被骗得感觉。

记忆是一个很奇妙的事。

走山道时忆起以前小时候妈妈每周日拉着全家爬武吉知玛山的痛苦回忆。如此刻骨铭心,弟弟竟然不复记忆。在台北经过一家售卖钻石的店。入店试戴钻戒时,细心的店小姐注意到手背上的细细刮痕。都泛白了。问是不是被猫刮伤。才记起,那是小时候跟弟弟打架时刮伤的。出店跟弟弟说起,他却是怎么都记不住。

不知为何,想起鲁迅的《风筝》,虽然是完全两回事。

记忆,若一个人记得,另一人不记得,那,是否真的存在?如梦非梦。似是,而非。

爸妈都很喜欢台湾。尤其是花莲的纯朴,要山,山高林翠绿。要水,水蓝浪淘沙。

自己觉得,台湾好玩,在它的人。景色还是在其次。但人都热情,说的话也亲切。玩起来,就比较有滋味。

接下来,会回台北四天。最期待的,是我们这一个圈子若到台北必去朝圣之诚品。

这几天,照片都拍得不少。但我弟都在他部落格放得蛮多的,我就贪个懒,只放一张聊作代表好了。真的想看照片的,就去我弟那看咯。

照片是花东沿海路的景色,绿的绿,蓝的蓝,还真的蛮好看的。途中我们经过一家名为“拙而奇”的艺术家具店。店主艺术家专用海岸捡的材料,如石头与木材等,制成家具,形状特异。比较是艺术品。但就有点怪异,不太符合我的口味。可却真的羡慕这个艺术家。店靠海背山。往前看是太平洋碧海,近得可闻海浪声。往后望是沿海山脉的绿山,空气清新带咸。身处天境不说,从事的还是自己喜爱的艺术。且听闻脾气有些怪异,不喜爱的顾客还拒卖其作品。让人有点怀疑,此君是人是仙。

人各有命吧。

花莲这个地方,靠着太平洋,三面环山,景致绮丽,不就是得天独厚?

一家四口能一起出游,一路上都被人称好幸福。这,其实也是得天独厚了。
p.s./今天泡汤时想起老公,那时在关子岭时泡泥浆温泉。这老公最厉害就是忘记我们共处的时光和游玩的记忆。就不知道,几天没通电话,是不是就忘了有个老婆了。

Saturday, May 31, 2008

random act of kindness

had a frazzled day on friday. hit school at about 10am with a million and one things to do. stayed all the way to 645pm with the staff in charge of closing literally breathing down my neck while I scrawled students' comments on their school council nomination forms which was due that day itself. so one can imagine my frustration when I couldn't find the four library books that I packed into a paper bag to drop off at the esplanade library where I was meeting Gab for an a capella concert that night... I was late to meet Gab, not ready to leave yet, irritated beyond belief and frustrated as I shifted through my paper-strewn desk. I didn't manage to finish all the tasks I was supposed to finish that day, still had emails un-sent and papers un-printed...and I had no time to come back to school next week and didn't want to have to make an extra trip to find the missing library books on top of everything.

As Iris and Gus said, it wasn't that big a deal, it's only four books. But it added to the frustration of a already trying day filled with tons of last minute misc. tasks... many of which remained incomplete when I finally gave up and left the school. but the missing books remained on the back of my mind, through the evening and even this morning, inducing me to make calls to school to check if I somehow mislaid it on someone else's desk. the frustrating thing is I simply cannot place where I left it.

had ktv with Gab after the concert last night, and only reached home at an unearthly hour of 4am in the morning, making me late for a church wedding in the morning. met Xinyi after for Sex and the City and a lovely dinner at Old School, wandering through chelsea-like art galleries after. did the ritual of weekend house-moving before finally sitting down to check my email.... only to see a notice from NLB that I "returned four library books" at Jurong West Community Library at 4pm on 30th May.

disbelief doesn't even began to describe what I felt. disbelief and a heartwarming sensation one might describe as 'moved'...

have no idea who and why and how... (becoz I still can't place where and when I mislaid the darn books!)... ... in the midst of the million of misc. tasks and every day routines... it may be a simple act of random kindness, but it made a difference.... it somehow made everything in my life seem brighter. it made me feel blessed.

whoever it is that dropped the four books off at Jurong West Community Library at 4pm on 30th May... if you somehow manage to see this... thank you. for being an angel in my life.

Tuesday, May 27, 2008

rose blue

feeling a little blue today....

perhaps it's the skies, or it's being surrounded by a couple of hundreds of fifteen and sixteen year olds... all hyped up in a camp. nothing like being wrapped in people and noise to emphasize one being all alone...

it's the kind of time, when one has the epiphanies which are of no use at all...

nearing thirty years and nothing to show but for a good dose of cynicism and disillusionment...it's not a pretty place to be in.

read something recently that made me question my so-called ethical values and all that I thought I believed in. a couple of things that happened recently also made me wonder about my moral values or lack thereof.

I remember a time when I believed in absolutes and also believed in not believing in absolutes. both at the same time.

good and bad,right and wrong, true and false.

it's either or and nothing in between at all.

it's either there or not or it's invisible and hanging in the air.

it's black or white and the rainbow of colors in between.

I'm not the same person I was one second ago. the things I believe in changing with every millisecond.

I'm not the person I thought I would be one second ago either.

there are different definitions of absolutes and ways of going to extremes.

we see life in facets. and the blind spots enables us to ignore the facets that we do not see. despite their undeniable existence

and why does it matter?

the skies blushed rose during dusk.

Tuesday, May 20, 2008

《死神の精度》

最近工作用脑过度,周末娱乐时便偏爱做一些无需动脑的东西。看戏时也一样。一连串看了一些以往不屑花钱消费的chick flicks。在笑闹间,不知不觉,有些失去了以往看戏时的感觉。但,一部片子却带给我,以前看《情书》和《Il Mare》的感觉。说不上是什么,一种触心、带着距离的美感、清清淡淡的,是戏的原汁原味。

《死神の精度》

决定看时,带点冲动。在看另一部电影时看了预告片,临时起意。后来预告片的印象却不复记忆。只记得,有金城武。和一些模模糊糊似乎类似Meet Joe Black的剧情。

其实没有。和Meet Joe Black的剧情很不一般。

淡淡的一部片子。带着雨来,却期待蓝天的死神。单纯得有些天真,工作有些枯燥,无需多想,因为一切的事在他眼中如白骏过隙,黑与白分得那么的明确。每个人都得死,不过早晚,又有什么好想,好惧?人类,在他看来,想得太多,多得无聊。

他不多想,看什么,都有些直白。直白得可爱。他喜欢感觉。喜欢音乐,并没有偏爱。只要是音乐,就喜欢。

喜欢他的喜欢。并不澎湃。对着清秀的藤木一惠,对着义气的藤田和阿久津。他都是喜欢的。可他是死神,所以,他的喜欢,都是内敛的。只是细细的,以他的方式。

串联着的三节故事,一代接一代。所有的人都老了。他似乎都没变。是吗?

在最后一刻,阳光下,他明了了一切。身边的藤木一惠在风中笑着。霎那间,眼前一晃而过的,是那清秀不难看的她。才知道,原来,雨水,也可以是那么的甘甜。

一直记着,在第一节故事结束时,身边的黑色忠犬问道。怎么这次没有‘实行’?你爱上她了,对吧?

而他,没有回答。

死神是永恒的。而,这永恒,就注定了其他的无法永恒。

似乎,又见《情书》中,那站在白纱帘中的藤井树那朦胧的身影,亦是一晃而过,眨眼即不见。

朦胧,因为泪眼。

Saturday, May 03, 2008

死性不改

今天在听mp3时偶然听到一首歌。

亲爱的读者,你们也许会问,听mp3应该是听自己的音乐收藏,怎会是偶然呢?

当你的音乐收藏达变态的2991首,可连续播八天半而不重复时,你就有机会在听mp3时很偶然地听到许多首你不曾听过的歌了。

很多都是朋友给的,没太严厉地汰选,就丢进mp3里。有时随便听着,不小心就听到一俩首,我原来都不知道我有,而其实是很好的歌。


今天就听到这么一首。《死性不改》。

一首主题蛮特别的歌。教坏小孩的。但我喜欢。喜欢歌唱者的固执。很多人说不好,可是我觉得,真的懂得固执的人很少了。所以,偶尔遇到时,就很喜欢。

这首歌说着一个人,爱着她的情人。明知这个情人的情人不止自己一个。

情人死性不改。她也是。死性不改地不愿干脆砍断这份不该的感情,委屈求全地接受这个大众情人。

所以呢,朋友都说她傻,怎么就喜欢任一个又一个的情敌伤她。

而一次又一次的好意劝阻,在她耳中都成了黑心的教唆,徒然煽风点火。

她说,人天生根本不可能只爱身边的一个人。既然恋爱,就注定了众多的障碍。

谁叫自己,没了他就活不下。情人的众多情人她知道,也能处之泰然。不能的,是松手把情人放开。

死性不想改,不想改的是自己,也是情人吧。改了,就不是同一个人了。不管是多情但不专情的情人,或痴情的自己。

歌中的有一段对话。

点解要咁姐?
点解唔可以咁呀。
你唔觉得好辛苦咩?
辛苦,但系我钟意呀。
算吧啦。

辛苦,但是甘愿。开心吗?谁也不知道。但,是自己的选择。又有谁能说她不该呢?

好姐妹,也只能说一句,算了吧。

爱上了一个人,真的很恐怖,不是吗?

再不可思议,也能心甘情愿。

许许多多年轻时理想化的自己自认决不会接受的事,在面对失去一个真爱的人时,都灰飞烟灭不复存。

委屈吗?委屈不难。人的韧性,其实很可怕。

难在,教我如何没有你。

所以我,死性不想改。不该,但就不改。不改多情的本性。不改痴情的傻气。

谁叫我,喜欢你,没有任何的理由。

Wednesday, April 30, 2008

kisses papering the wall

read the following line on Alfian Sa'at's journal.

I loved you not because you were an enigma to me; instead, I loved you and transformed you into one.

and it stirred a chord.

met G at corduroy cafe last night.

love this cafe from the first when Z brought me there. loved the mood. the crux between simpleness and mess. the slanting clocks against the red vermilion wall. tucking my feet under on the brand new crimson sofa. softness and and hushed ambience.

the second time I was at the cafe was with Pern. we sat at the brown sofas at the corner end, away from the rest. sharing one double seater. leaning against the sofa, against each other. talking about everything, and yet really nothing. six months before the day, anticipatory, yet apprehensive. janet seidal playing over the speakers.

and last night. a near empty cafe, with only a few lights liting up a couple of seats. the rest of the cafe darkened. chose one of the lit seats because I was waiting with a book. tucked my feet under while listening to gab talk about love. remembering the past few times I was here. and the people i came with. kisses papering the wall.

I loved you once. not the fire and not the heat. not because perhaps, of anything.

it was the moment. crystallized into perfection.

I loved you and in that moment... and in that moment. it was enough.

Wednesday, April 16, 2008

止戈为武


我有一件衣衫,白色的。背后,有一个大大的黑色“武”字。衣服太大,却很舒服,基本上,我拿它当居家服在穿。偶尔朋友来访,见了衣服前的几个字,总取笑我。知我的人,都懂,我这么软趴趴的一个人,是打死也不可能练武的。

而衣服前那几个字呀,是“立化武术”。

三年前刚进这间学校,被委任负责武术。其实,态度是无可无不可的。反正,老师总得负责一项课外活动,武术,不特别喜欢,却也没什么不好。坦白讲,刚开始,也没放太多心思。就是尽了本分。

但,我那几个小瓜,却有他们的法子。到了最后,却不再是那么一回事。

我曾说过,干这一行,说到底,会做些什么,在乎些什么,都是为了孩子。教书是,课外活动尤其是。所以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对着他们,我用了心。

2005年我刚进来,刚正式成立的团体共十个孩子。第一个表演,表现青涩,表演动作简单不说,还出现飞鞋的状况。第一次参赛,大家都懵懵懂懂,意外竟得了一面金牌时,是那么的不可置信与惊喜。

三年来,人数增多了。舞狮教练来去换了几个。衣衫也换了一次。参赛奖牌年年增加。几个小瓜从讨厌武术到热爱武术,从厌恶舞狮到喜爱舞狮。从那一次僵硬的,在学校石泥地上的十人表演,到今年二月,四十个人在舞台上,对着千人观众的大型表演。今年还开始计划出国浸濡……

一次次的舞狮与武术表演,一次次的校际赛和全国赛,看着他们笑,看着他们哭。第一次制衣衫时,贪便宜,一次就做了五十件,也没想到我们人不够,卖不掉(害几个负责老师都被迫买一件),尔后人数却太多,表演要用时都不够。而每次几个小孩当中有哪个犯了错,都有老师来投诉,让人不得不埋怨当初设计课外活动衣衫把那‘武’字设计得太醒目,远远就看得到,一看,就知道是武术的人……

不能说做了什么,只是见证了一个团体的成长。

尤其,见着几个小瓜的成长。从十二三岁,比我矮小的小男孩小女孩,到现在十五六岁,日渐长高的大男孩大女孩。从以前要人前叮后嘱,到现在一到训练,就算我完全不出现也能自己做好一切。

真正的心疼这几个小孩,因为他们对这个团体与对武术的爱。训练一次又一次,平日一周三次,一到比赛可以增加到一周六次。其他团体看了他们训练得方式都怕,我的小孩却甘之如饴。一个新成立的团体,三年来每次比赛都能拿金牌,而且奖牌一次比一次多,不是单靠运气而已的。立化武术队队员的努力,校内校外无论谁都不容质疑。

这次的比赛,尤其苦。没地方,没时间,人数总不齐。小孩大了,课业越来越重。兼任无暇之余,面对的不但是家中父母的不谅解,学校不重视的失望,还有自己的压力。参赛名单一出,好多一看就明知道对上了少年队对手,绝对排不进前三甲,而且很有可能什么都拿不到。但,还是照练无异,付出的努力不因明知获奖无望而减少一丝一毫。那份不为什么的傻劲,那份对武术的纯粹执著,让人看了,如何不心疼?

因为心疼,所以在面对种种不公,会气愤,会气苦,会不顾一切。不喜欢得罪人,这次却得罪了人。但又如何呢?好多事,不由人意。我明白,但,为什么要让我的小孩在这个年纪这个时候明白?

比赛结束了,知道他们很多对成绩很失望。比赛总有太多的错失与不应该,让人放不下。

看着他们,若有什么我放不下,就是这几个小孩。从一个个刚进武术就口口声声说要退出到现在的努力付出,看着他们摔倒、看着他们渐渐成熟、看着他们流血流汗流泪,如何放得下?有几个,摔倒了还未爬起。有几个,还是太嫩太幼。还有几个,皮得像个什么似的,还不懂得要长大。

知道就算我在,也未必能做些什么。也知道就算我不在,也有很多人看着他们。但,心,仍会纠结。

三年来,回忆满载。

其实,如果说我给了这个团体什么,很少。

但,这一个团体,这一些小孩,给了我的,却是太多太多。

Tuesday, April 01, 2008

粹·碎

得天独厚又不懂得珍惜,只知挥霍幸福的女孩。不会有人疼惜的。

想爱得纯粹,无杂念。

没办法,就宁为玉碎。

Sunday, March 30, 2008

照情照意

最近感觉郁闷,又忙。不知不觉,把这块心灵的憩息地荒废了好久。

今天,本该赖在家,乖乖改卷。但,日已过午,却只改了一份卷子。我,其实和我常骂的学生没两样。

闲来没事(是哦!),翻一些旧照片,放上来随便谈谈。

很喜欢照片,虽然如果不是什么特别日子,不常照。更因为懒,所以就算照了也很少放上部落格。

常觉得,一个照片,一个故事。每一张照片后,都有着自己独特的故事。拍照的人,拍照的时,拍照的地。

四张照,四个故事。




但真的是旧照了。有些,都不记得是几时照的。只记得故事。

左上的一张,约是去年底吧。祥从日本买回的日式糕点,甜甜黏黏的那种。翠翠的包装很漂亮,小心拆开后糕点一颗一格翡翠似地躺在盒子里,怎么看都那么小巧可爱,让人下不了手,放着好久都不舍得吃。记得那时在训练年终颁奖典礼的司仪,有一次让他们很早来练稿,心里有些歉疚,拿了两颗给一对司仪吃。女生看了说很漂亮,把玩了好久也都舍不得吃。男生就是一口吃下。

左下的是林照的。这小妮子,自臆如在她生日送了架相机后,去到那里都在拍照。吃饭时,若餐点漂亮,非得等她拍了照才能动手吃。这张,大约也是去年底,去一家不记得什么名的餐馆吃的甜点。那一段日子,我们经常一起吃饭。那时的我,同时忙着那么多,没崩溃,因为有她。(她的那架相机是蓝色的,装相机的包包是雪白的,很漂亮,我觊觎很久了。)

右上的一张,是今年过年时给我姐妹们准备的姐妹兼新年红包。红包封面是龙凤图。一字排开,每个红包角下写的是姐妹的名字。我有八个姐妹,对平的四个兄弟。几个兄弟知道时都哇哇叫。呵呵,可是这样才好玩嘛。结婚当天,新娘被锁在房中,都看不到姐妹是怎么整兄弟团的,让我着实懊恼了很久。尤其我那几个姐妹很敬业的。清晨四五点就在厨房准备家伙了。其实,无论是姐妹还是兄弟,都很感激。结婚当天劳心劳力,从早忙到晚。真的,很用心。

右下角的一张,是玫和Vince拍结婚照那天,我当小跟班拍的。目睹这自幼好友穿上白纱,才明白,什么叫五味杂陈。跟了他们一天,从室内到室外。室内不准私下照相,出了室外摄影师就不管了。拿着Vince的照相机,能照多少就照多少。摄影师事后拿了相机看我照的相,说以后他拍照都不让人跟了。人人都像我这样,他就不用吃饭了。呵呵。玫这一天穿的礼服,差不多都是我帮忙选的。尤其这一袭室外婚纱,粉粉的,她穿上,真的很漂亮。感觉清纯又不失妩媚。看着她和她的他,互视时的感觉,就是幸福吧。

Saturday, March 22, 2008

周月

今天是3月22日。不算特别特别的日子。但,早晨7时多就被个简讯吵醒。

不知不觉,三个月了。赖在床上和老公聊,聊着聊着,就是一个小时。奢侈而可贵。

今年1月22日。结婚一周月。我家那口子,送了花。

其实我家那口子,好久没送花了。喜欢收花时的惊喜,却不喜欢花谢时的疼惜。尤其,看见花儿一朵朵凋零,那种感觉,仿佛目视着挽不回的年华,只能叹息。所以,不知多久以前,就跟他说过,别再送花。

可是这一周月,很喜欢他送的花。他找了结婚时用的花店,点名要和结婚的捧花一样的花朵,纯白的百合、水蓝的绣球花,使这一束花,有股揉入心中的甜蜜。

题卡上写着,“希望能让你感觉结婚那日的甜。”

那天,开会开到六点多。同事们却说,我脸上挂着的笑,从下午收到花后,一直都没消失过。

题外小语:知道他送了花时,面薄的我不敢去拿。部门搬了家,开玩笑,从General Office一路回到中文部,差不多得跨过整个校园。使了小计骗了我们办公室唯一的男人去帮我拿。原以为是要搬大箱子的男人,回来后大嚷上当。现在想起他气呼呼说搬再重的箱子也比拿那么大的一束花甘愿的表情,还想笑。

那一天,真的很开心。

来,我们来看照片。

结婚当天的捧花是cascading style的,感觉自然飘逸,花店老板巧思,这一束花尽量跟着那天的风格,因此虽是手花,却也垂挂了几束绿枝。左下角的照片照的就是摆在桌面上的花,垂下的绿枝,给桌面添了几许绿意。绿枝下舞着的新郎与新娘是朋友送的结婚礼物。一旁的三张照是结婚时照的,依序是老妈、老公、老爸。

右下角是婚戒,和求婚钻戒。再缀上一朵掉落的绣球花。很喜欢我们的婚戒,是费了许多心思设计的,有着我们的故事。平超讨厌戴任何饰物的,这一枚戒,大概是我这一辈子唯一能骗他戴上的首饰了。不过,这一骗,就骗得他戴一辈子,成绩也不错。

之上是花儿了。百合,是我最喜欢的花。喜欢它的纯白,洁丽,清净馨香。像星星。搭配水蓝的绣球花,百合典雅,绣球花秀气。蓝色的绣球花,是有季节性的。那时十二月,本来很难找,一般人也不爱用这类很不耐的花。但我坚持一定要水蓝色的花,偏又不肯用染色的花朵。而这只有绣球花了。还好花店老板有办法,让我结婚当天能捧着蓝天白云步入礼堂。

右上角,是平送我的结婚礼物。也是Precious Moments的雕像。很喜欢这雕像,两个人穿着舒适的睡衣,腻在沙发上。女孩趴在男孩的腿上,沙发有些破旧。很平凡的画面,感觉,这就是幸福了。世界上最好的地方,就是在你身旁。

左上角,在阳光下的花儿,更是亮丽。这是过了几天吧,百合与绣球花都谢了。就把些较持久的不知名白色的花儿移至较小的蓝色瓶子,摆在阳台上。瓶子上系的,是那天余下的姐妹手花带。

百合的花语是纯洁。绣球花的花语是希望。

但愿,我们的未来亦如此。

Friday, March 14, 2008

好好把自己当回事

放假一周,因各种原由,忙碌归忙碌,但几乎天天大鱼大肉。

朋友总说我天生贵族命,一直半信半疑。这一周看来,是半真半假。有命吃好料,却无福消受。从周一至周五,天天吃大餐,回到家,五天却吐了四天。这肠胃呀,给我从小折磨透了,从中三开始给我痛。现在更是加倍地报复,成了天生贫贱命。吃清粥最好,容易消化又不怕吃多。

近来,身边的朋友,都纷纷闹肠胃不适,严重的,进院挂点滴都有。肠胃病,一直都是个常见病。人似乎总是有一餐没一餐的过活。上一代是没钱吃,这一代是没时间吃。人呀,有钱没钱,都一样不能吃饭。

这一天,看孔老师的博客,看到这一句。

“好好把自己当回事”

很简单,有些粗白的话。却真的,怎么看怎么对。

就把这一句,送给身边的朋友吧。

上天是公平的。给你一点什么,也就不给你一点什么。

不管生活如何,过得好,过得不好。开心,不开心。忙碌还是郁闷。

都希望我们能认认真真地对待自己。

好好,把自己当回事。

Tuesday, March 11, 2008

木瓜外一录之斗气冤家

周六下午在学校做些不知所谓的整理,电话铃声突响。

是我家那糊涂老爸打来的。不为别的,只因可怜这傻老爸,有家归不得。

不是因为健忘而忘了带钥匙哦,是因为我家糊涂老爸,又得罪了家里的老佛爷,所以很可怜地被锁在门外,不得已,只得打电话跟女儿求助。

家里的斗气冤家,不是第一次了。每次的吵嘴,原因有多芝麻就有多绿豆。两个老人家,岁数加起来都过百了,闹起来,却连五岁的孩童都会笑。

老爸在电话里唠唠叨叨把吵嘴的过程念一遍,还气呼呼地问我到底错在哪。最后赌着气说:“你打电话给她让她开门啦!不然我就是赖在咖啡店不回家!”电话这头在工作的我,真不知该哭还是该笑。妈妈闹起来,谁也不理的,我自己回家有门进没门进还不知道呢。

“你发个简讯跟妈妈道个歉,认个错。我教你啦,你跟着我念的打,说I’m sorry for what I said…”

“不管啦,你打电话给她。我今天高血压的药还没吃呢。头很晕。”说完,很耍赖地就挂了电话。

什么跟什么嘛?到底谁是老爸谁是女儿啦!

没办法,打了电话给妈妈。妈妈很不负众望地不接电话。家里的电话还索性挂起来图个清静。

对着电话很无奈的我,觉得一个人受苦很不公平。所以也给小弟打了电话。反正都湿了,当然多一点人陪着游水也是好的。

不过我们家老佛爷发火,那是真的谁也没有办法。电话来来回回地打,可怜的老爸,依旧只能在咖啡店待着,有多少咖啡就喝多少咖啡。

忙完了学校的事,很讲义气地打电话给老爸,看他喝到第几杯咖啡了。没想到,接电话的老爸喜滋滋地说,他成功破门而入了!哇,老爸几时这么神勇了?难以置信。不过,至少算是雨过天晴了。

本以为如此就揭过此章,今天却在把玩老妈的手机时,发现了一则简讯,言辞有够拙。摘录如下:

Sorry. I didn’t mean it. I have cook the duck, prawn and the veg. they are still hot. I cook the rice. come home n have yr meal. I go for my jogging now.

忍不住笑到肚子疼,笨笨的老爸,明明书也读得不少,哄起人来却像个大老粗。

家里这两个老来宝,三天两头闹个吵。
气起来,常说他们这样就是教坏小孩。以后,我就这样对着我家那口子,闹婚变就是他们害的。

其实呀,老伴老伴,不用来拌拌嘴,消消时间,又是来干什么呢?

冤家呀,缠一生才是冤家。

Friday, February 29, 2008

Sliver of the Heart

I gave you a sliver of my heart
and it promptly splinters apart.

It’s not easy, is it?
Going ‘round and ‘round,
in this carousel we call Life

never growing, never changing
moving in dizzying circles.

What am I to you? You ask.

Nothing. And Everything.

Not a friend. Not a lover.
Not a stranger (I wish).
Not a foe.

Someone I trust.
Someone I hate.

I took a leap of faith.
You didn’t ask. I just did.
and I have yet to cease falling.
midnight, headfirst
into emptiness
into blankness

It is but a silver.
It might as well be gold.

Monday, February 25, 2008

寒

累, 很久沒有這樣累的感覺.

今天工作加了倍, 但這不是原因.

腦袋恢復一片空白. 莫名地覺得空虛.

辦公室,最近不知為何開始很冷. 老是忘記帶外套的我, 總得跟朋友借. 想起, 高中的自己, 喜歡借他的外套, 過大的藍色牛仔外套披在嬌小的身子上, 有些可笑. 但, 就是喜歡. 喜歡披著外套, 感受他的體溫, 鼻尖聞著他的味道. 感覺,就在他的懷抱中. 外套借了, 總舍不得還. 借著借著, 一連就是三件. 搞得他最後自己都沒有寒衣了.

過了多久了? 現在, 外套都洗得泛白. 昔日的體溫與味道都不復存.

如今在辦公室, 披著朋友的寒衣, 寒風凛凛如故. 在披風下的雙肩, 依舊瑟縮著, 微微顫抖.

身寒, 心亦寒.

Sunday, February 24, 2008

婚礼的季节

这一年,真的是婚礼的季节。

许是年龄的关系吧,这一年,特别多朋友结婚。

这周末,就出席了两个朋友的婚礼。

不随便出席婚礼。因为,不喜欢去不认识的人的婚礼。小时候被父母拉怕了。总去一些不认识的莫名亲友的婚宴。很小的时候,爱看漂亮的新娘,还容易哄。大了一些,开始觉得尴尬,乏味。连新娘新郎的面貌都不认得,甚至如果进错宴会厅,吃错了酒席也许都不知道,也无所谓,反正感觉只是去吃一顿饭。而且,还不太好吃。除非对方把我全家(包括舅舅阿姨表妹表弟)请到完,我当作是吃个团圆饭,否则,能避就避。

就记得有一回,又是一个不知谁的所谓表舅还是远方堂叔的婚宴。是去年吧,当时忙到乱。妈妈坚持,且说人家差不多把我们一家都请全了。结果就挤了时间赶去。那时还开玩笑说到时就对新郎说:“你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你。我只是来吃顿霸王餐罢了。”一整晚,收获是一场土到不行的婚礼回忆和阿姨表妹的一晚叙旧。

而如今,收到的请帖,从不认识的莫名亲友,改为真正认识的同事朋友。还是不太喜欢出席。宴事太大。就算是认识,新娘新郎往往也不能真的正视你的存在。一场场的婚宴,变成一个个的应酬场所。对着一桌子的所谓“朋友”,还得逢场作戏找话题聊,熬过上菜龟速的十道菜。所以,除非知道会见到一些好久不见的老友,还是,能免则免。

但,是有例外的。有些人的婚礼,我无论如何,都会出席。因为是这些人,意义不同了。

周五小瓜的婚礼,就是不一样。

安排在周五正午。地点是圣陶沙一艘游艇。时间不行,地点不方便。理智点的话,根本就是无法出席。

但,因为是小瓜。

所以再笨再困难,还是要出席。

偷溜出来乘车去。前后待了差不多只有半小时吧,就得飞奔回去。

听鲍元大声地说两次“我愿意”,一声比一声大;把盒子中的戒指递给小瓜,看她为新任丈夫戴上,泪水开始盈眶。

看着彼此的成长。一个阶段接着一个。读书,毕业,工作,恋爱,结婚。

小瓜下两周就被公司派出国长驻了。别说她,自己还不是一样。

两个人之间的空间距离,思想距离,随着成长而逐渐扩大。不在彼此身边,改变会不一样吧。渐渐的,我们都不是原来的自己了。

但,曾经是一起长大的。曾经,有一段岁月,我们共度。曾经,我们彼此心灵契合。

谁也无法取代。

所以,我们是一辈子的朋友。

其实很喜欢小瓜的婚礼,尽管无法全程参加。不单因为地点特别,而且浪漫。请的朋友少过十个,都是知心的。小巧温馨。艳阳海风下,感觉是那么的明亮灿烂。喜欢这样的婚礼,是真正的以两个新人为主的。无须刻意做些什么,也无须应酬谁。可以做回自己,自在地度过应该是属于自己的一天。就是幸福开心而已。

今天下午参与的婚礼就传统得多。是小学同学的婚礼。新郎亲手制作了一个爱情小录。看到他小时候的照片,真的都没变。回想幼年时一起同班一起玩。当时又怎会想到,今天,竟会出席他的婚宴?岁月如梭,还真的呢。新郎的致谢词一如既往的风趣幽默得有些冷。但,还是看到他那稳重可靠的一面。新娘,是幸福的。

其实,婚礼都只是其次。重点,一直都是婚礼之后。司仪总爱说,这是新郎新娘最幸福的一天。很不对。婚礼不该是最幸福的一天。This isn’t the happiest day of their life. 以后的日子,才是生活的开始。会开心,会吵架,会幸福,也会有失意的时候。

但,重要的是,他们都将携手度过。

Sunday, February 17, 2008

华裔 08

又是华裔。

也不知道是不是戏看太多了。好久,没有看到真正让人心动的戏。今年的华裔,不算是带着期待去看,却还是带着一丝心憾而归。其实也没什么啦,就是无功无过。不是失望,但就是绝对没有一些观后分享会的观众所说的震撼。看戏时的享受,不知为何,遗失好久。

还是比较喜欢小剧场的演出,触心的东西较多。记得去年的华裔,最喜欢的还是小剧场的《跟我的前妻谈恋爱》。不是说《暗恋桃花源》不好,但就是没有《跟》的惊喜。

看戏,其实不就是求那份触心?在看戏时,心动、心悸、心撼。

香港导演林奕华在讲座上说,“我们为什么不快乐”是他每一出戏想询问的问题。我看戏,只想提醒自己,自己还是个人。

其实还蛮喜欢现代《水浒》,这一部很男人的戏。不喜欢整体,但喜欢其中的几个片面。吃过人肉的摄人声音、小贼的自嘲自剖。最后一个设计情境,王耀庆那一连串,没有答案的问题。

如果我死了,坟墓上长满了青苔。你是否会想我。如果不想我,是否会梦到我。如果梦到我,是否会提起这一个梦?如果不提起,这一个梦,是否会跟你,到永远……

望着王耀庆颊上泪痕斑斑,哽咽的这几句,含着的是不甘,还是依依?恒河万沙,断不了的,总是流水似情。爱是情,难道恨就不是情?

这一部全然男人的戏,提出了一个女人难以回答的问题。为什么女生,总爱复制美好?美好若能复制,还能说是美好吗?

一刻窒息。对呀,为什么女生总是在经历一次美好后,就是念念不忘,无法割舍?尽管间中发生再多的不愉快,却就是记着那一次美好而无法放下?见好就收,急流勇退,都是男人的词汇。

若能让一切停留在那一刻,凝却冻之,霎那永恒……一切是否就会简单得多。

若能悉知悉见,就不是愚人一个了。

Saturday, February 09, 2008

增岁

天增岁月人增寿。

是否增寿不知道,老了倒是真的。

而且增岁不增智。和去年做一样笨的事情,一天看两部电影,其中一部还是熬夜看半夜场。

以往天天凌晨四点睡而不痛不痒。如今熬个夜就要一天的时间来调养才会复原。不认老都不行。而且熬夜看也就罢了,偏偏看的还是让人消沉的烂片。

偏还有些人,不但老,而且痴呆。一早还打来扰人清梦。被责问时,才后知后觉地说:“对哦,我们昨天看了半夜场。”以“罗式待客打狗棍法”款待,已经算是客气了。

四天假过了大半,卷子却一份也没碰到。乖乖叠在桌面上不动如山。望着这座山岳,无力感顿生。不知道看着看着,这座山是否会自行坍塌?究竟是老师还是学生呀,这样的逃避现实。

我是无力,你又奈何?

Friday, February 01, 2008

过日子

第一个月,感觉,光速似地掠过。

眨个眼,岁月已逝。

但,还是不够快。

总是如此。一个人,不懂得珍惜。不懂得好好地过日子。


记得,02年上温儒敏老师的现代文学史课时,他曾说过。老百姓,要求其实很低。说到底,只求能过日子就好。还记得他写在黑板上的一个大字。


“过”

多么简单。能过得了日子就好。能好好地过日子。活得平凡。活得认真。活得知足。

而,在简单的生活中,就拥有了全部。


When are you going to realize that every day gone is never coming back?

Monday, January 28, 2008

麻雀

会注意到这首歌,是因为歌手,和歌名。坦白说,播歌时,我并没有太留意。但,播完后电台DJ介绍,刚才所播的歌,是郭静的《麻雀》。一时要了我的注意。熟悉的谐音名字配上我讨厌的鸟类,就如此留下了印象。

今天工作太多,心血来潮,把这几个字打进谷歌,看看这首歌的词,写的是些什么。没想到,歌词还写得不错。也许,是碰巧吧,应合了我这几天的心情。

喜欢这几句。

我坐在屋顶上哽咽 湿了春天
想念在风和叶之间 粘着昨天

我是来不及回家的麻雀
绕一圈一圈沿着你的脸


想念,很多时候,真的很象没了脚的麻雀,没有着落点,只能一直飞,一直飞。一圈又一圈。

疲惫又如何?不堪又如何?只有在撑不下去时。

霎那间,爱情不盼也不鲜艳

落下,是解脱,也是心亡。

对不起。

对不起。

知道你的担心。也知道你的关心。

知道你远在他方的无力与努力。

知道我对你,真的很不公平。

你所做的,我都感受到。真的。

只是,自己不争气。

不想如此,却往往不由自己。

所以,只能在心中,对你说对不起。

别太担心。我的不开心,始终会因你而散去。只是时间而已。